3月26日,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公开资料显示,中简科技是专业从事高性能碳纤维及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产高性能碳纤维及相关产品研发制造商,并已成为国内航空航天领域ZT7系列(高于 T700 级)碳纤维产品的批量稳定供应商。
据报,中简科技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A股不超过 4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为30473.28万元,主要用于1000吨/年国产T700级碳纤维扩建项目。
01核心专利归属生疑
据了解,中简科技的的实际控制人杨永岗、温月芳及部分核心技术人员曾在山西煤化所等单位任职,而中简科技核心技术之一的“用于高性能碳纤维制备的聚丙烯腈纺丝液的合成工艺”,并非公司自主研发,恰好是来自山西煤化所。
2008年2月起,中简科技与山西煤化所陆续签署了《干喷湿纺技术制备高性能碳纤维CCF-3项目合作协议书》《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专利权转让协议》。据研究相关问题的专家透露,中简科技受让取得的山西煤化所“干喷湿纺高性能 CCF-3 制备技术”相关的四项专利技术主要是关于高性能碳纤维制备的聚丙烯腈纺丝液的合成工艺,与干喷湿纺工艺有关。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17年8月18日),中简科技在受让取得的山西煤化所“干喷湿纺高性能CCF-3制备技术”基础上,仍在进行干喷湿纺工艺开发,并处于研发调试阶段,未形成生产能力。
但据华夏时报记者了解,2017年中复神鹰碳纤维制备技术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该技术采用的就是干湿法制备工艺。因此,在干湿法制备工艺的权利上,中简科技和中复神鹰可能存在重大争议。
另外,华夏时报记者也采访了北京化工大学教授徐樑华,据徐樑华教授介绍,我国具有批量生产能力的碳纤维企业,其基本纺丝工艺路线有两种,一种是干喷湿纺工艺,另一种是湿喷湿纺工艺,并且纺丝工艺是碳纤维生产的核心技术之一,在一条生产线上不可能实现既采用湿法工艺又采用干湿法工艺。
而在中简科技编号ZJ/QW-08-001-2011《碳纤维制备技术规范》第6页4.5.1凝固浴章节则提到,“当纺丝原液露出喷丝板时,立即将喷丝头浸入凝固浴中,在凝固浴中从喷丝头拉出凝胶丝束,用剪刀割断凝胶丝束的头端,用手牵引凝胶丝束,引导凝胶丝束通过离浴传动设备,形成聚丙烯腈初生纤维。定期检测凝固浴二甲基亚砜浓度。”——据徐樑华教授判定,这是典型的湿法纺丝工艺特征,并且其他不愿具名的专业人士也认为中简科技目前主打产品ZT7所采用的纺丝工艺是湿法工艺。
然而,查询其他公开资料可知,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2006年和北京化工大学共同承担国家863计划“湿法纺丝制备CCF-3(高于T700级)型碳纤维工程化技术”开发项目,拓展公司在北京化工大学的技术支持下,已形成覆盖T300\T700\T800\T1000\M40J\M55J等系列产品,并全部已申请授权相关发明专利,形成完整碳纤维湿法成型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并均在拓展公司实现了产业化生产。
但是,中简科技却自称于2011年建成了国内第一条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T700级碳纤维工程化生产线,并同时拥有湿法工艺和干湿法工艺,可是在招股说明书中却回避了核心工艺的纺丝采用的哪种工艺。而实际上,作为和威海拓展一起研发T700级湿法工艺的北京化工大学徐樑华教授却表示,并没有将湿法工艺专利授权给除光威复材以外的其他公司。
那么,中简科技在研的干湿法工艺是否与中复神鹰的核心技术权利存在重大争议?当前在产的湿法T700工艺的碳纤维产品是否涉嫌侵犯北京化工大学徐樑华教授和威海拓展的专利?中简科技在核心技术的专利权和知识产权方面是否全部明晰?这些都是值得关注的焦点。
曾发生多次股权变动,股价合理性存疑
中简科技历史上存在多次股权变动,2015年2月,浙江中理将其所持发行人4,117.65万元出资以0.85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华泰投资;同年6月,巨凝创投将其所持发行人2,759.25万元出资以1.16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袁怀东和施秋芳;同年6月,发行人引入新股东博驰投资;同年7月,发行人引入新股东涌泉投资,并由部分股东以3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增资。也就是说2015年2-6月,仅4个月中简科技的估值就提升了36%,而时隔一个月,又瞬间提升了2.6倍。
那么在历次的股权变动中,股价的定价依据是什么及价格是否公平合理,不禁让人生疑。
尽管中简科技已经顺利过会,并不代表就可以顺利发行。发审委会议所提出的“是否存在侵犯他人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情形,是否存在与核心技术、核心人员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等问题,在其上市路上必须要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