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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四成应收款项出现逾期 大洋泊车冲创业板未果转道新三板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04 11:40:39

 每经记者 张明双    每经编辑 杨夏    

  自2017年终止创业板IPO后,时隔4年多,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泊车)转道申报挂牌新三板,并计划募集资金1102.30万元,近日已收到挂牌审查部第二次反馈意见。

  大洋泊车主要产品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多用于房地产、政府、企事业单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

  《每日经济新闻》注意到,大洋泊车存在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回款速度较慢的情况,2020年、2021年应收款项余额中,逾期金额占比分别为53.62%、42.47%。

  数据来源:记者整理 视觉中国(12.0600.070.58%)图 杨靖制图

  三成主营收入来自房产

  大洋泊车的IPO之路开始于2014年签订首发上市辅导协议,2017年6月向证监会报送创业板IPO申报材料,于2017年9月撤回上市申请。

  2020年、2021年,大洋泊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34亿元、5.93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2948.53万元、4955.60万元。大洋泊车称,公司净利润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消除的可能影响本次挂牌的相关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为大洋泊车贡献99%以上收入的智能立体车库主要应用于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决定了公司的客户主要为房地产企业、建筑工程公司、投资公司、政府及其相关单位。受房地产客户资金杠杆较高、建设周期长以及政府、市政基础配套等项目审计时间长、审批环节多等影响,导致公司回款速度较慢。

  2020年末、2021年末,大洋泊车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3.07亿元、4.14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0.69%、69.82%,占比较高;此外,应收款项余额(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已逾期金额分别为1.76亿元、1.94亿元,占比分别为53.62%、42.47%。不过,大洋泊车认为,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较好,截至2022年6月22日,公司2020年末、2021年末逾期金额回款比例分别为55.33%、27.14%。

  大洋泊车表示,逾期应收账款的原因为下游客户主要系房地产和建筑工程客户,受疫情及房地产调控的影响,导致出现逾期支付货款情形,以及部分客户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信用期进行付款。

  对于应收账款相关风险,大洋泊车针对房地产客户采取了多方面措施,包括减少存在信用风险的房地产客户合作,降低风险源头;对于逾期付款的房地产客户,严格采取停工的措施,不付款不进场;针对应收房地产客户款项,采取资产抵债、诉讼等收款措施回款。

  记者注意到,2020年大洋泊车核销应收账款金额为499.60万元,涉及客户大部分为房地产企业,部分客户货款已经经过诉讼判决,执行中查无财产,无财产可执行。

  为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大洋泊车主动开发更多的其他行业客户。2020年、2021年,公司来源于房地产行业客户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02%、32.50%,仍为公司重要收入来源,但相比前次申报IPO期间已有所降低,2014~2016年,上述比例达到61.94%、57.69%、54.71%。

  代销模式收入约占八成

  大洋泊车的销售模式主要为代销模式,2020年、2021年,其代销收入占比分别为74.73%、83.02%,2021年为提高市场占有率,及扩大销售规模,大洋泊车发展了更多的代理商。

  记者注意到,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内,大洋泊车列举的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以直销为主,大洋泊车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之一,就是代销收入占比较高。“代销模式下代理商开发客户的销售价格中包含了代理费用,故代销模式相对毛利较高。”

  然而在反馈意见回复中,大洋泊车分析“主要采取代理模式是否符合行业特征”时,另外增加了两家可比公司,均以代销为主。因此大洋泊车表示,不同的企业根据自身特点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公司采取代销模式为主,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符合行业特征。

  由于智能立体车库项目主要配建房地产项目,市场客户资源在地域上较为分散,在客户需求时间分布上也间隔较长,大洋泊车采用代销模式协助开发客户,能够减少开发成本,同时,代理商存在一定的地缘优势,能够快速高效地获得目标客户。

  然而,2020年、2021年代理商数量分别为61家、75家,其中新增代理商36家、50家,新增代理商代销收入占车库收入比例分别为35.82%、48.44%,而整体代销收入占车库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71%、83.75%。也就是说,约一半左右车库收入来源于各年度的新增代理商。

  对此,挂牌审查部在二次反馈意见中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代理商变化较大、各期业务主要来源于新增代理商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公司业务的获取来源及承接方式,说明承接业务与成立代理商的先后顺序关系,代理商是否仅为单一特定项目承接而成立,项目完工后代理商的存续情况,是否存在已注销的代理商及注销原因。

  对于申报挂牌新三板相关事宜,2022年7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大洋泊车进行了解,但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现阶段不适合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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