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吐鲁番分行被罚30万元 因超出公示的服务价格目录范围收费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网站 作者:乔民 发布时间:2022-01-11 11:54:5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吐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 |
单位 | 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分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郭庆山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超出公示的服务价格目录范围收费,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
行政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吐鲁番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1年12月29日 |
文章来源:中国银保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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