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要求地方强化财力统筹,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后,多省力推大事要事清单制度,将财政资金优先用于清单事项。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开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第一项任务是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机制。
即预算安排要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作为首要目标,省级财政部门牵头编制省级大事要事保障清单,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依据清单逐项细化,明确任务目标、优先顺序和事权划分,制定资金保障方案。优先保障清单事项,未按规定保障到位的,原则上不得安排其他事业发展支出。
不只是湖南,广东也有类似要求。
今年6月份,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开了《关于加强统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头号任务也是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机制。
具体来说也包括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清单管理制度。业务部门对清单细化相关内容,制定资金保障方案,资金优先保障清单事项,为未按规定保障到位的,原则上不得安排其他事业发展性支出。
另外,河南等地也提出,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清单管理制度,保障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任务资金需求。
其他一些省份公开的预算改革方案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建立大事要事清单管理制度,但也均提出了加强重大决策部署的财力保障。
事实上,前述地方相关要求,均是落实中央相关部署。早在今年4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首要创新之处,正是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
上述国务院文件要求,各级预算安排要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任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国家发展规划的财力保障。之后各地公开的预算改革文件相关内容,正是落实上述要求。
之所以国家有相关部署,跟当前财政收支形势和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关。
受经济增速放缓、减税降费、疫情等影响,财政收入进入中低速增长,而民生、债务等刚性财政支出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大。不少地方存在政策聚焦不够、资金统筹不足等问题,财政资金“撒胡椒面”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
“十四五”时期财政收支矛盾依然较大,为了集中力量办大事,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成为一项重要工作。
目前各地正探索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制度。
比如广东省正在系统梳理国家及省的发展规划、广东“1+1+9”工作部署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科学合理测算“十四五”时期可用财力,研究确定大事要事支出限额,编制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并按程序报省委、省政府批准。
广东大事要事清单目前主要聚焦在11个重点领域,包括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有效投资、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等。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