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王砚丹 每经编辑 赵云
6月6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因光大证券(15.670, 0.15, 0.97%)(维权)作为纳芯微(168.000, -1.20, -0.71%)和帝科股份(79.940, 2.23, 2.87%)首发上市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情形,对公司出具了警示函。
6月5日晚间,中国银行(4.020, -0.02, -0.50%)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连发三条自律处分信息,均涉及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平城投)相关债务融资项目。其中,光大证券作为主承销商被严重警告。
2022年年报显示,光大证券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12.82亿元,同比下降27.75%。融资规模方面,2022年公司所保荐的IPO募集资金102.24亿元,同比下降12.2%;IPO承销保荐收入为5.33亿元,同比下降10.42%。
2023年以来,光大证券也出现IPO保荐项目被否的情况。1月20日,公司保荐的无锡卓海科技IPO项目被否,截至6月6日,公司保荐通过率仅66.67%。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观察,根据东方财富(14.210, -0.08, -0.56%)Choice金融终端数据统计,按照发行报表统计,2023年以来光大证券主承销收入市场份额有所上升。2022年全年公司主承销收入合计为5.77亿元,市场排名第17,2023年以来截至6月6日主承销收入为3.06亿元,市场排名上升至第12。
涉及保代有五人之多
根据江苏证监局的调查结果,光大证券股权业务违规主要有以下四大方面:
一是2021年11月24日,光大证券对帝科股份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中,称帝科股份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但帝科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激励授予对象的公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是2022年8月23日,光大证券对帝科股份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称帝科股份内部制度的建立与执行不存在问题,但帝科股份《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称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相关事项主要集中发生在2022年上半年度。
三是2022年8月26日,光大证券对纳芯微出具的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称纳芯微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与纳芯微对子公司合规性管理存在缺陷的事实不符。
四是光大证券在对纳芯微商誉减值测试和帝科股份人员独立性的核查中,未勤勉尽责履行审慎核查义务,核查结论不严谨。
记者查阅相关报告后发现,上述光大证券对帝科股份2021年持续督导的保代为何科嘉、曾双静。何科嘉仍在光大证券供职,曾双静已改投中信建投(23.630, -0.07, -0.30%)。帝科股份2021年持续督导的保代为何科嘉、林剑云。
光大证券对纳芯微出具的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保代为佀化昌、姜涛二人。佀化昌今年加入了东方证券(9.730, -0.12, -1.22%)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姜涛则仍在光大证券。
也就是说,光大证券投行股权承销业务本次被江苏证监局查出的问题虽不算大,处罚措施也仅为警示函,但涉及的保代有五人之多。
头天被协会严重警告
6月5日晚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针对光大证券在四平城投发债中的违规也对其作出了严重警告的处罚。
交易商协会指出,光大证券作为四平城投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明确知悉并具体参与两家投资人向四平城投收取大额财务资助的操作,推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违规发行,干涉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违背了发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是自律问询阶段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三是发行定价工作未遵循公正原则,未同发行人签署簿记建档利率区间确认书。四是发行方案关于承销方式的披露不准确。
交易商协会指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对光大证券予以严重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而早在3月31日,交易商协会网站就曾披露,近期在查处四平城投案件时,发现光大证券股作为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未合规开展发行工作。
光大证券人士对记者表示,关于公司2020年“四平城投”债融项目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的决定,公司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深入整改,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近年来,公司通过重检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内控管理流程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债务融资承销发行工作,全面提升公司业务执业水平和规范性。
上述合规问题部分暴露出光大证券近年来投行所遭遇的困境。
根据东方财富Choice金融终端数据,2022年末,光大证券保代人数为136人,较年初的174人减少了38人。此外,截至2023年6月6日,光大证券保代人数进一步减少至132人,又减少了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