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监管成效,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黑龙江监管局在债务监管中,积极探索与属地财政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债务信息共享,对监管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和重大情况及时互通,对债务高风险地区,联合开展调研,共同分析情况,定期评估风险,共同推进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
以依法行政为立足点,明确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依法监管原则,厘清各自责任,完善职能明确、各负其责的监管制度体系,其中:黑龙江省财政厅履行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职能,监管局履行对全省政府性债务的监督职能。双方在监管手段、政策宣传等方面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尽量减少交叉重叠,构建职责明确、界限清晰、运作规范的债务联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率。
以联合监管为切入点,建立定期会商制度。该局建立日常沟通交流制度,定期与黑龙江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召开碰头会,通过电话、座谈、函件等方式不定期进行沟通交流,互通情况问题,共享监管成果,推动债务监管工作互促共进,实现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流程联合监控。
以问题导向为出发点,开展联合监督调研。该局与黑龙江省财政厅相关处室组成联合工作组,加强协作,创新监管方式,共同开展政府债务实地监督和调研工作。关注和反映地方化解政府债务、防范风险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之策。
以信息系统为支撑点,推进数据资源共享。黑龙江监管局结合监管业务需求,运用大数据理念,加强信息平台利用,研究统筹搭建互联互通的监管平台,推进债务监管信息化建设,共享数据信息。
以成果共享为落脚点,充分发挥监管效用。黑龙江监管局一方面,监管局依托黑龙江省财政厅的管理成果,结合对各地日常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管;另一方面,监管局在按要求向财政部、黑龙江省政府报告债务工作情况的同时,及时抄送省财政厅,作为省财政厅加强对市、县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利用地方财政部门信息渠道畅通的优势,发挥好省财政厅牵头作用,配合监管局督促相关地区、部门落实有关核查调研的处理处罚工作。
以业务培训为结合点,促进监管水平共同提升。黑龙江监管局探索建立与黑龙江省财政厅的业务交流联合培训机制,与财政厅债务处共同开展债务监督查前培训,邀请财政厅业务骨干介绍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了解掌握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模式和政策执行情况。必要情况下共同开展省以下地区培训工作,促进地方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员加强债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文章来源:中国财经报